2010年,法國為了與歐盟的分級制度接軌,原本四級制改為三級制,每一級的名稱也都有所改變,例如最基礎等級的日常餐酒Vin de Table改稱為Vin de France,地區餐酒Vin de Pay則改名為IGP (Indication Géographique Protégée),而原本的AOC(Appellation d'Origine Controlée)法定產區改名為AOP(Appellation d´Origine Protégée)。
分級制度
(圖/bettyswinemusings)
在舊的分級制度中,Vin de Table可以使用歐盟任何地方種植的葡萄,但不可在酒標上標示原產地、年份與酒莊名稱等資訊,由於可以完全自由混合多個國家、不同年份的葡萄酒,使得不同年份的葡萄酒差異相當微小,風味也更佳穩定。
Vin de France完全由法國生產的葡萄釀造,由於使用了在官方劃定的生產區域之外的葡萄,或是使用的葡萄品種、釀造技術不符合IGP或AOP的規範,所以被歸類在Vin de France級別。這類葡萄酒大多來自於法國南部,常使用廣泛種植的傳統葡萄,例如Carignan或是Merlot,釀出的葡萄酒果味濃郁,酒體輕盈,適合盡快飲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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